【揭秘】什么情形会构成特别累犯的罪?这些案例让你震惊!
在我们的社会中,犯罪行为无疑是大家最为深恶痛绝的行为之一。而其中的累犯,更是让人们感到愤怒和恐惧。那么,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某些犯罪行为会被视为特别累犯的罪呢?本文将为你揭示这一令人关注的问题,并分析其中的案例,让你更加了解这类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换句话说,这些罪犯具有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那么,哪些情形会构成特别累犯的罪呢?
1. 恐怖活动犯罪
近年来,恐怖活动犯罪在全球范围内日益猖獗,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对于那些参与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刑的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只要在法定期限内再次参与恐怖活动犯罪,就会被视为特别累犯。
2. 涉黑涉恶犯罪
黑恶势力是社会的一大毒瘤,他们往往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因此,对于那些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只要在法定期限内再次涉及黑恶势力犯罪,就会被视为特别累犯。
3. 严重暴力犯罪
这里的严重暴力犯罪是指那些对社会具有极大危害性的暴力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对于这些犯罪行为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只要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下类似的罪行,就会被视为特别累犯。
总之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而且不能是过失犯罪,也不能是预备、中止、未遂的犯罪,还必须是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不构成特别累犯。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是否同一类型的限制,也不受前后两罪是否执行完毕的限制,前后两罪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只要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并且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又犯罪,就以特别累犯论处。凡是以特别累犯论处的,都应从重处罚,即无论前后两罪是否在同一地区实施,都应依照刑法关于特别累犯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