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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注册商标保护条例(商标法第四条)

admin2天前3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非注册商标保护条例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非注册商标保护条例的知识,包括商标法第四条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一、商标注册暂行条例

1、第一条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加强对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受托单位)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第二条县级以上(以省会城市、地级市为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受工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委托,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业务。

3、第三条县级以上(以省会城市、地级市为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拟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的,须填写《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审批表》(附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送商标局。按照便利化原则,兼顾区域分布、商标申请量等因素,经审核确有设立必要且具备运行条件的,经商标局批准并公告后开展受理业务。

4、(一)确定受托单位受理业务范围和受理区域范围;

5、(二)制定工作规程、业务质量标准和业务质量管理办法;

6、(三)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对受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7、(四)对受托单位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和规费收缴等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8、(一)负责商标受理业务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网络联通建设、办公场所和相关设备配置;

9、(二)根据商标局有关规定,制定和落实业务质量管理办法;

10、(三)加强与商标局业务联系,定期向商标局汇报工作;

11、(四)办理商标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12、(一)在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置“商标受理业务”的明显标识;

13、(二)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代发商标注册证等工作。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

14、(三)做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管理工作;

15、(四)开展商标注册申请相关业务的查询、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16、第七条受托单位及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

17、(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商标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优良工作秩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18、(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账务管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取费用;收取规费应按期如数上缴,不得擅自挪用、滞留,保证国家规费的安全;

19、(三)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不得泄漏或越权使用未公开的商标注册申请信息,牟取不当利益。

20、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受托单位,商标局将对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责令其停止工作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委托业务。

21、对违反本规定,产生恶劣影响并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追究受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行政或法律责任。

22、第九条本规定由商标局负责解释。

23、第十条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究竟是怎么算的

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立法目的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的主要功能在于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其功能的实现有赖于商标的实际使用。只有通过实际使用,在相关公众中才能将该商标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产生联系,从而起到区分来源的功能。

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鼓励和促使注册商标权人使用商标,避免商标资源闲置、浪费,而非惩罚注册商标权人。因此,只要注册商标权人在撤销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上进行了商标使用,即可认为构成了“连续三年不使用”中的使用。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未对“连续三年”的起算点进行明确的规定,根据目前的商标审理实践来看,一般以申请人提出撤销申请主张(商标局实际受理日)的日期为起算点,向前推算三年。比如,申请人提出撤销申请并由商标局在2015年6月1日受理,那么判断是否存不使用的时间界限是2012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只要不使用的状态持续三年以上就符合了《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及《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的规定,商品商标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用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品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四、收集商标使用证据需要注意的几点

以上所述的对于商标使用的规定过于笼统,具体到实际应用中如何收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证据,结合笔者的实际操作经验来看,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前款所称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

三、商标没注册下来就打R会怎样

1、商标未注册打了R标记,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注册标记包括和?。

3、"R"是REGISTER的缩写,用在商标上是指注册商标的意思。用圆圈R标记,是法定的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R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

4、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得在商标上标注?,否则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四、商标未注册打了R有什么处罚

1、商标未注册打了R标记,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注册标记包括和?。

3、"R"是REGISTER的缩写,用在商标上是指注册商标的意思。用圆圈R标记,是法定的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R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

4、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得在商标上标注?,否则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关于非注册商标保护条例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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