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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管辖权异议(法院案件管辖权异议)

admin6天前697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诉讼案件管辖权异议,法院案件管辖权异议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管辖权异议可以在民事案件中提出。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异议成立,决定转让;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案件是指诉讼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答辩期内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予以处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如有异议,应决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如果异议不成立,裁定将被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的,应当认定被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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