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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散后由谁还债务(企业解散和破产的区别)

admin12小时前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企业解散后由谁还债务这个问题,企业解散和破产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债务人公司注销,如何执行

公司注销时,债务清算组应当核实债权。经公告,债权人未在45天内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清算的,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只有在清算程序完成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公司注销后以谁为仲裁主体

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为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

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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