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被拐卖妇女罪的立案的标准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妨碍有关部门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等行为,应当立案。
一、
阻碍被拐卖妇女罪的立案的标准
阻碍被拐卖妇女罪的立案的标准如下: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二、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由什么构成?
构成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要件为: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
拐卖妇女儿童罪怎么判
拐卖妇女儿童的判刑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一般来说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找法网提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