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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是否享有股权义务(名义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admin5天前924

今天给各位分享名义股东是否享有股权义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名义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一、什么是股东类型与股权性质,如何填写

股东类型分为:法人、自然人。股权性质分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二、股权代持是由实际出资人还是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1、一、股权代持协议,表明股权的利益设置有其他考量。从法律属性来讲,就表明股权背后的股东之间,有协议安排或其他安排,即表明持有人与被持有人在法律关系上设置为显明股东和隐名股东。

2、二、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实则表示为隐名股东的权利。其权利一般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来实现对公司的管控,但在显明股东行使真正的股东权利时有一只无形的手在背后指引。通俗来讲,被代持人的所有意思表示和行为都通过在工商登记的显明股东来实现。

3、三、是具体的权利实现上,被代持人在公司治理和享有利益的过程中,一般并不直接参与,都需要其代持人来形式股东的权利,股东的权利在公司章程中都予以了充分表述。四、具体而言,被代持人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利润分配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至于参与经营管理以及优先认股权,均由代持人代为行使。

三、股票持有人是股权吗

股票持有人简单的称谓应是股东,也就是公司的出资人。股权: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如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并且还具有表决权、请求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请求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权利、账薄查阅请求权等。

四、出资者,企业法人,股东,董事…怎么区分的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因此,股东的最基本义务即是出资义务。若股东出资的,则可能存在下列法律风险: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股东权利可否委托他人代为行使

可以委托他人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股东的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委托他人行使,委托他人行使,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股东的权利是股东个人的权利,完全由股东个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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