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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房产交易中心可以查到离婚协议吗)

admin7天前52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房产交易中心可以查到离婚协议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协议离婚一年后,发现对方婚内,在外地购买房产,请问该怎么追回自己应有的财产?
  2. 离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有前妻的名字房子该如何分割
  3. 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4. 管辖材料包括什么
  5. 房产交易中心可以查到离婚协议吗

协议离婚一年后,发现对方婚内,在外地购买房产,请问该怎么追回自己应有的财产?

依我之见:如果能确认前夫或妻在离婚前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予以隐瞒,你现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系共同财产因对方隐瞒该分割而未分割的均分之诉。

一,法律上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工资丶经营性收益丶遗产继承丶受赠,以及以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动产丶不动产和投资股权等等,总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上述财产依法均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于上述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解除时,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实行均分,禁止夫妻任何一方隐瞒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本案例夫妻协议离婚时,如果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其中一方隐瞒了夫妻关系中所购买的房产的事实,是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违法行为,而现在双方己离婚一年多,该怎么办?

三,怎么办呢?

依我之见:受损害一方首先应当去收集你所认为‘’对方离婚前购买房产‘’的确实证据,比如该房交款收据丶交款时间丶购房合同丶购房时间丶房产证房主姓名丶在房管局登记、过户时间,以及你与对方结婚证丶结婚证时间丶协议离婚时间丶民政部分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丶离婚时间等等证据。

只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房主‘’系对方丶所购时间在你们夫妻关系期间丶该房是你们夫妻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丶对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应当均分的该房产,才能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因一方隐瞒而未予以房产分割,而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其一半房产归受损害方。

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动产之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一一受损害人应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你的问题。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离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有前妻的名字房子该如何分割

律师表示,房产证去名字也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

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

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

共分四种情况: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3%;购买非普通住宅:3%。

以一套60平方米、18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有父母和子女3个人名字,现去掉子女名字,根据情况不同,需要缴纳的契税最少6000元,最多1.8万元。扩展资料:办理程序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具体为: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您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适用我国法律,因此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各国对不动产的法律强制性规范互有异同,对不动产的处理只能以不动产所在地国为限。即对共同财产中的不动产的分割,我国法院的裁判内容只对位于我国的这一部分不动产具有执行力,即使裁判涉及了位于国外的不动产,在国外执行我国法院的裁判时也会有很大的困难。比如有的国家对执行外国法院裁判规定必须重新起诉,有的规定须申请执行令,还有的干脆规定一律不予承认,这种状况反而进行了程序倒流,如果在外国还有部分不动产,可以待人民法院的离婚裁判生效后再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不动产纠纷。同样,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只能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涉外离婚适用的程序虽然与我国审理普通离婚案件时有所不同,但是,由于涉外离婚是一个特别程序,在特别程序没有作出规定时,还应以普通程序作为参考。

管辖材料包括什么

对于离婚涉外管辖材料有哪些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的话诉讼材料包括: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房产交易中心可以查到离婚协议吗

房产交易中心只能查到与房屋交易有关的资料,一般不能查到离婚协议。在限购的城市或区域,为了证明购房资格或为了办理贷款需要,可能会有婚姻登记信息,也非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可以在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或当地档案馆查询。查询离婚协议需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权和房产交易中心可以查到离婚协议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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