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接时开发商应提供的必备资料有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则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以请求其支付违约金。
一、
房屋交接时开发商应提供哪些必备资料
房屋交接时开发商应提供如下必备资料: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5.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6.其它。
二、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吗
找法网提醒您,开发商交房延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过了约定交房日期却迟迟不交房,遭遇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是一件非常闹心的事情。按照合同法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
开发商交房的程序
商品房交房的具体步骤:
1.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2.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
3.业主对自己房屋进行验收;
4.验收通过后开始办理手续,交物业费,领钥匙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