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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最新(征用土地补偿)

admin1周前895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国家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最新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国家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最新以及征用土地补偿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湖北省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每亩是多少

1、一、各类征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低限给予补偿,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按每亩9000元补偿临时性占地按每亩每年500元补偿。

2、二、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占一补一”,采取建设单位结合施土取土弃土造一部分,沿线地方政府负责开垦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省通过有偿调剂的办法解决。

3、三、被征地单位原负担的公粮和农业税等,由财政部门核减。项目征地所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由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调整实行农业安置。

4、四、工程建设需动迁的各类房屋,按平均每平方米140元补偿,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坪每平方米10元水井每口200元围墙每平方米5元坟墓每座200元大材树(直径10厘米及以上)每株5元小材树(直径10厘米以下)每株1元挂果树每株50元未挂果树每株5元苗圃每亩1200元。

5、五、电力、电讯、广播、有线电视等“三杆”拆迁材料补偿费:万伏以上每基2000元低压线杆每杆120元长途通讯杆每杆480元县(市)内通讯杆每杆240元广播线杆每杆60元。

6、六、永久性占地的耕地占用税、矿产资源税、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按照鄂政发(2001)8号文件精神执行。

7、七、征地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沿线地方政府配合动迁和补偿安置工作,由孝感市、随州市、襄樊市政府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包干完成,专款专用。沿线各县、市、区可根据土地、房屋的类别制订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重庆临时征地补偿标准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搬家补助费,3人及以下的每户800元,4人及以上的每户1000元。自拆自建户宅基地补助费按迁建户3人及以下户每户6000元、4人户每户8000元、5人及以上户每户10000元进行定额补偿,并且每人一次性发给2000元搬迁补助费。

三、临时占地每亩补偿多少钱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四、临时占地复垦补偿标准

1、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土地损失补偿费,分为耕地的损失补偿费、林地的损失补偿费和其他土地的损失补偿费。

2、耕地的损失补偿费,以实际造成减产以前三年平均年产量为计算标准,由企业和个人按照各年造成的实际损失逐年支付相应的损失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复垦其原有的土地,补偿年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合理工期确定。

五、高铁梁场临时用地赔偿方案

2.由于高铁梁场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而土地使用权归国家所有,因此需要进行土地征用并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方案需要考虑到土地的市场价值、使用年限、土地所有权等因素,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周边居民的利益和环境保护等问题。

3.在确定赔偿方案时,应该充分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减少对他们的影响。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土地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临时占地补偿标准全文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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