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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探视权怎么规定的,【解析】孩子的探视权究竟怎么规定的?律师告诉你!

admin1周前1188

【解析】孩子的探视权究竟怎么规定的?律师告诉你!

    作为父母,我们深知孩子是家庭的核心和未来的希望。然而,当婚姻破裂时,孩子的探视权往往会引发一些争议和纠纷。那么,孩子的探视权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

一、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探视权的行使方式

    1. 看望式探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由于探视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应合理确定探视的时间和次数。

    

    2. 逗留式探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在每周的某一天(一般是周末)可以将子女领到自己身边居住,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也可以这一天的相隔些许时间将子女领到自己身边。”这种逗留式的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实际上相当于暂时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另一方。

三、探视权的法律保障

    1. 探视权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已经解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心、爱护等权利义务关系都是存在的。因此,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2. 保障探视权的行使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子女成长有利的亲属有权要求行使探望权。”这有利于保障探视权的行使,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四、探视权的限制

    虽然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父母的探视权,但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时,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探视:

    1. 父母探视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2. 父母长期无法履行抚养义务;

    3. 父母恶意争夺子女抚养权;

    4. 其他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情形。

    总之,孩子的探视权是父母离婚后的重要权利之一。作为父母,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和尊重法律规定,合理安排探视时间和方式,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充分的关爱和健康成长。同时,我们也要理解探视权并非绝对的权利,如果父母无法合理行使这一权利或者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时,法院可以依法限制或终止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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