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诉讼费用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即先由原告垫付,由败诉方最终承担。如果原告、被告各有胜败的,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打官司诉讼费用谁出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
打官司诉讼费谁出
打官司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审理完毕后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
诉讼费负担
在诉讼得到判决前,离婚诉讼的相关费用一般有原告支付,在离婚诉讼案经由法院审判后,离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倘若法院判定双方对离婚都有责任,则离婚诉讼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具有特殊性,法院可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对离婚诉讼费进行裁决分担。此外,若在诉讼过程中,庭外和解或者原告撤诉的案件,可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用。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减半交纳受理费用。
三、
诉讼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一)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法院怎么送达传票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五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4、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5、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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