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变更抚养权后,如果要改姓名,去派出所更改。
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新闻热点】自愿变更抚养权,轻松改姓名!让你的生活更加便捷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抚养权的自愿变更和姓名更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如果你恰好在这方面需要一些帮助,那么本文将为你详细介绍如何轻松实现这一过程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了解抚养权自愿变更的法律规定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重要权利,但有时由于各种原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希望自愿变更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自愿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2. 双方同意并认可新的抚养方式和条件;3. 原抚养方同意放弃抚养权,并协助新抚养方与子女建立亲子关系。
二、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在自愿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1. 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 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3. 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 原抚养方放弃抚养权的声明书;5. 新抚养方同意抚养的声明书。
三、变更子女姓名的方法
在自愿变更抚养权后,子女的姓名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更改。以下是变更子女姓名的步骤:
1.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子女姓名的申请书。2. 到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子女姓名。3. 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如符合规定,会给予变更姓名的通知。
四、注意事项
在自愿变更抚养权和子女姓名更改的过程中,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 及时处理:在变更抚养权和姓名更改的过程中,应当及时处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子女的权益和生活。2. 遵守法律规定:在处理相关手续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欺骗、伪造等不正当手段。3. 维护子女利益:在变更抚养权和姓名更改的过程中,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重,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4. 与原抚养方协商一致:在变更抚养权和姓名更改的过程中,应当与原抚养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5. 保留相关证据:在处理相关手续时,应当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进行维权。
总之,自愿变更抚养权和子女姓名更改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但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流程进行操作,就可以顺利地完成这一过程。希望本文能对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让你的生活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