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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罪(合同诈骗合同纠纷)

admin4个月前55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罪这个问题,合同诈骗合同纠纷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经济合同诈骗金额5万元,但是投案自首,金额金退还,取得受害人谅解书,还会判刑吗

1、有些地方,这个数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在上述量刑幅度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缓刑的可能性不大

2、有些地方,这个数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自首加上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即使判刑,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3、(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5、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上述规定的和解程序

6、还需要说明的是,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二、合同法中是怎样界定诱导签约

1、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

2、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

3、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4、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5、在合同签订时,故意省略“合同违约条款”,不约定合同违约的相关处罚规定,使得占据强势的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6、在合同签订时,故意预留“陷阱”或者“圈套”,使得被诈骗方在合同执行时有过错行为,使得诈骗方获得不法利益。

合同欺诈也是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但不同于合同纠纷。两者的区别主要是看行为人有没有骗取他人财物、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客观上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段,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是唯一的标准。

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属于民法和民法典调整范围,其承担的是一种民事责任。但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如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三种性质时,行为人承担的就不只是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用虚假合同去借钱,但是有打欠条属于诈骗吗

你好,这种情况下,存在一定的欺骗性。对方是在您的虚假合同的影响下同意借钱给您,而后形成你们的借款合同关系。(因有欠条,你们双方已形成借款合同关系)如果对方知道您的这种情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可以要回借给你的钱。这种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涉及到刑事诈骗层次。不过如果金额较大是有一定可能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关于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罪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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