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举报案件,应当在七日内审核,对属实的,立案侦查;对不属实或者不清楚情况的,应当告知举报人;情况复杂,需要调查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对于其他机关受理的刑事举报案件,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核,对属实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对不属实或者不清楚情况的,应当告知举报人。
在实际操作中,刑事举报审查期限的执行情况可能因地区、案件性质、人力资源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机关应当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及时侦查为原则,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开展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进一步行动。
刑事举报审查期限对于确保法律适用、案件公正、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执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期限,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刑事举报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同时,对于逾期未作出审查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