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不包括的事项主要有行政机关确认民事财产权利和民事关系的登记、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审批等。行政许可跟行政确认区别是行为对象不同、行为性质不同等。
一、
行政许可不包括哪些事项
行政许可不包括的事项如下:
1.行政机关确认民事财产权利和民事关系的登记,如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特定身份登记等。
2.行政机关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这类审批行为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
3.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二、
行政许可跟行政确认区别在于哪些?
行政许可跟行政确认区别如下:
1.行为对象不同。
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
3.所为的意思不同。
4.行为性质不同。
5.内容不同。
6.方式不同。
7.表现形式不同。
三、
行政许可法的特点是什么
行政许可法与其它法律相比,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确认民事财产权利和确认民事关系的行为,不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因而不属于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内部的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则不产生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是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行政相对人获得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这些特征确定了《行政许可法》的适用范围只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但不包括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