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申请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商标样本、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驰名商标保护的期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一、
驰名商标的申请材料都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申请材料都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该商标的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材料;
3.商标样本;
4.其他材料。
二、
驰名商标保护的期限
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三、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认定驰名商标需具备如下的条件:
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2.具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3.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达到认定标准;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