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某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丁为某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属于什么性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境内的一家民营企业。
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什么单位性质
1.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一种特殊的合伙企业单位性质。
2.这是因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由两种不同类型的合伙人组成的,包括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一般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承担其出资额的责任。
这种结构使得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在法律上具有独特的性质。
3.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单位性质延伸到其经营和管理方式上。
一般合伙人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有限合伙人则主要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这种合作方式使得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
三、什么一般采取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比较常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有啥区别啊
更正一下提问中的说法,应当是“特殊的普通合伙”,而非“特殊合伙”。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特殊的普通合伙”这种合伙企业形式,是为了适应类似于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组织形式而被创建出而来的。一般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则不一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是看此合伙人是否应对债务的形成承担责任。如果应当,如违约,重大过失,那么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不应当,那么仅以其在该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在这一版的《合伙企业法》中新增了“特殊普通合伙”的组织形式。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适应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需要的组织形式,大力推进特殊普通合伙制”。
2010年:财政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要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2011年:财政部印发了《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实施细则》。
2012年:财政部、工商总局、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联合印发《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
从此以后,市场上的大型和主要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均已转制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条件非常宽松,2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即可成立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5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即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因此中小型事务所中,仍有很大一部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事务所。
两者组织形式不同,主要会造成以下几点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仅以出资为限,在对外承担赔偿或偿债责任时,仅以公司的资产以及股东的应缴出资为限,超过部分不再继续承担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对外承担赔偿或偿债责任时,优先以企业资产进行给付,在企业资产不足以给付时,由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有限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层面取得利润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再向股东分配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制具有税收穿透的优点,合伙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合伙人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依法核准注册的经济实体。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六、事务所单位性质是什么
事务所单位性质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也属于私营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营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国内比较有知名度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都是属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怎么样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是2014-01-16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注册成立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南京财经大学现代服务业科技园科技楼B座十四层1401-1404。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1000880331727,企业法人赵庆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3、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944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1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122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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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丁为某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