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劳动合同一般不超过几个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试用期一般多久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1、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时间,这对劳动合同当事人都有意义。
2、对用人单位来说,便于进一步详细考察被录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的条件。
3、对劳动者来说,可以使劳动者实际地了解自己从事的劳动是否符合自身的特长、兴趣、爱好,同时也可以考察用人单位原来介绍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存在欺诈现象。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在试用期内的双向选择,可以使双方准确了解对方,有利于履行劳动合同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试用期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6、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7、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8、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9、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0、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1、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2、需要说明的是,在规定的试用期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惟一参照,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要将自身的技术含量因素考虑进去,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13、关于试用期的次数,《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4、《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合同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5、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实行见习期用工管理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16、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用人单位第一次签订合同时没有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也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否则就背离了实行试用期的初衷。
17、少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18、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的工资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均作了规定。
19、但为了实务操作的科学性,在实践中应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进行操作。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1、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实际工作能力、劳动态度和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4、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三、国家规定新入编教师试用期多长
1、国家规定新入编教师试用期为一年。
2、因为试用期是新入编教师被录用后进行的聘用前考察阶段,目的是考察其是否适合该职位。
3、并且试用期是教师工龄的一部分,涉及到教师的晋升和评定等方面,因此国家规定了试用期一年的时间来进行考察。
4、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的长度在民办学校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申请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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