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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屋租赁合同在哪里办理手续(青岛房屋租赁合同在哪里办理)

admin1周前876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青岛房屋租赁合同在哪里办理手续的一些知识点,和青岛房屋租赁合同在哪里办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青岛市北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的流程是相对简单的。

2.青岛市北个体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租赁合同等;其次,前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材料;然后,等待工商部门审核,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最后,领取个体营业执照。

3.此外,如果需要进行延伸的话,还可以提到个体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办理费用、办理时间等方面的内容。

二、在青岛办暂住证需要哪些证件啊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需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青岛暂住证要如何办理

2、居住证申请受理,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对流动人口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认为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受理。

3、居住证信息核实,社区民警负责对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居住信息进行调查核实。

四、青岛怎样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1、流动人口拟在青岛居住3日以上的。

2、青岛市流动人口的范围是指:外地来青居住的;本市7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高新区户籍人口到3市居住的;3市户籍人口(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离开户籍地县级市到本市其他区、市居住的人口。

3、一是在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满半年;

4、二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五险”单据、在校学生办理的学籍登记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等能够证明在本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材料;

5、三是提供学校入学通知书、单位调动、批准文件、录聘用证书、劳动合同、租房协议等在本市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的材料。

6、首次办理青岛居住证的→派出所登记材料→发你个登记回执单(大部分业务都和居住证一样效力比如买车挂牌)→登记半年后再去派出所交回执单或身份证→派出所发你个领取回执单→10个工作日去派出所领证。

7、非首次办理青岛居住证的→派出所登记材料→派出所发你个领取回执单→15个工作日去派出所领证。

五、青岛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2)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3)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4、(4)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5、(5)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6、(6)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7、(7)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办理流程

8、初审—受理—冷静期(30日)—审查—登记(发证)

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号是那个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指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编号就是No.开头的号码。备案号是备案机关,比如房屋租赁管理处对该合同备案的备案号码房屋编码,是对租赁房屋的唯一编码,就像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

七、青岛房屋租赁备案编号是哪一个

1、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号就是合同书上面右上角No.开头的号码。备案号,是备案机关(比如房屋租赁管理处)对该合同备案的备案号码房屋编码,是对租赁房屋的唯一编码。

2、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七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青岛房屋租赁合同在哪里办理手续和青岛房屋租赁合同在哪里办理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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