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及发放流程大揭秘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民生问题,其中抚恤金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在吉林省,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标准和发放流程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为您揭秘。
一、吉林省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吉林省企业职工伤亡抚恤办法,吉林省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标准如下:
1. 因工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标准为该职工6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该职工生前每月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一定比例,具体为:a.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b.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c.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 非因工死亡的职工,其家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标准为该职工3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该职工生前每月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一定比例,具体为:a. 配偶每月3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20%;b.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c.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
二、吉林省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流程
1. 死亡职工家属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办理领取手续。领取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a. 死亡证明;b.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c.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d.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户口簿等。
2. 单位审核通过后,将抚恤金支付给死亡职工家属。如果死亡职工生前有指定受益人或者继承人,需要提供指定受益人或者继承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死亡职工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继承人,则抚恤金将支付给死亡职工的配偶或者其他近亲属。
3. 领取抚恤金时,需要签署领取确认书并留下领取人的联系方式。如果死亡职工家属需要协助办理其他相关事宜,单位也会及时通知家属并协助其处理。
总之,吉林省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流程比较简单明了,家属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到单位办理领取手续即可。同时,单位也会协助家属处理相关事宜,确保死亡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