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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的特点(驰名商标保护的特殊性)

admin3个月前758

驰名商标保护的特殊体现在认定驰名商标遵循个案认定的原则,放宽驰名商标注册的要求。申请驰名商标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众对商标知晓程度等记录、商标样本等材料。

一、

驰名商标保护的特殊体现在哪里

  驰名商标保护的特殊体现在:

  1.对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

二、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该商标的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材料;

  3.商标样本;

  4.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三、

驰名商标保护的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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