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工伤损害赔偿纠纷管辖的一些知识点,和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伤赔偿纠纷异地法院受理吗
不受理。如果是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向用人单位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住所地,通常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为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人社局哪个科室负责工伤
1、工伤认定机构一般应为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果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则应为用人单位住所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在15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由有权管辖的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工伤可以找劳动监察吗
1、工伤是可以找劳动监察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要不要报劳动监察大队,要依据举报的内容而定,如果工伤认定问题的,不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管辖范围,如果是工伤赔偿问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2、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四、工伤赔偿属于哪个部门管
工伤赔偿应该属于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即出现工伤应当先找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申请工伤认定,本单位认可后由单位报社会保障局认定,再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工伤鉴定,待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出来后确定工伤赔偿金额,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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