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不是年年递增的,具体的抚养费应根据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的相关数额确定,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主要包括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以及以物折抵。
一、
子女抚养费是否年年递增离婚法律在内
子女抚养费不是年年递增的。抚养费一般按照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的相关数额进行支付,但若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当事日恩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二、
抚养费如何给付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三、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变更吗
对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否变更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婚姻家庭部经常遇到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