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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无责的情形有哪些内容(医疗机构无责的情形有哪些呢)

admin4个月前468

医疗机构无责的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患者人身权益受损的;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等。医疗事故赔偿费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医疗事故纠纷诉讼的时效是三年。

一、

医疗机构无责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主要有:

  1.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患者人身权益受损的;

  2.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4.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

医疗事故赔偿费是否属于遗产

  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由此产生的医疗事故赔偿费不属于遗产。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遗产的范围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包括:

  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及储蓄存款;

  2.自然人拥有的合法的不动产;

  3.自然人拥有生活用品等动产;

  4.自然人生前享有的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等。

三、

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

  12364律师网提醒,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医疗机构无责的情形有哪些内容(医疗机构无责的情形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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