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一般在接到起诉之日起七日内立案,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在立案后将通知书送达当事人请求答辩。那么您知道民事案件关于立案开庭时间的相关依据?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
民事案件关于立案开庭时间的相关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
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话,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不过一般面对这种案件都是先处理刑事犯罪再处理民事纠纷的。如果是公诉的案件,肯定是先审理刑事犯罪的,如果是自述类案件的话,还需要尊重原告方的意见。
三、
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立案开庭时间相关依据的法律知识,民事案件一审简易程序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通常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