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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承担(股东出资义务)

admin3个月前30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承担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承担以及股东出资义务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权投资的问题,股东未实缴出资,怎么解决

1、对于外部投资人,以股权方式收购公司或入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对于外部投资人,建议以公司增发股份的方式入股,而不是选择股权转让。

2、第二:规避了出让股东未完成出资责任,新股东仍然要连带出资的问题。

3、至于股东内部为何没有完成出资以及法律责任如何?则完全交给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内部约定。

二、为什么股东出资不支付到公账

1、因为股东出资方式不是以现金,而是实物出资,可能是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2、假如是现金出资,股东的出资款必须要从股东个人账户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并在备注上写上投资款。

3、企业发生的对公业务不走公账的目的就是为了少缴税。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无论是收到的货款,还是支付的成本费用都需要在企业的对公账户上进行收支等会计核算,而企业收到的货款不入账,其目的就是少确认收入,进而实现不缴纳或少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但这种行为是偷税行为,是违法行为。

三、我是公司股东,公司成立后,一直没有参与管理,也没有分红,我有什么责任

还是要看具体什么事情上违法。如果仅仅是民事责任的话,一般不会牵涉到股东,除非你的出资不到位等一些特定情形。

四、当了有限公司的股东(不是法人),以后会有什么风险吗如果公司发生欠款负债啥的,我会怎样呢

1、根据公司法的本意,涉及到经济交往过程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向交易的债权人承担责任,超过出资额部分不再承担责任。这个道理股东懂,法定代表人懂,公司的债权人也懂。

2、问题来了,作为经济交往中的债权人可不愿意看到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结果,他一定希望让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于是,在相关的交易合同、协议中,他就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请注意,这时签字的文件很可能是担保承诺、担保合同或者是相关的条款,只要在这些文件上签字了,那就等于跟相关债务捆绑在一起了,就是承诺要负无限连带责任。

3、以债权人的角度,也就是说,我是银行,给企业发放贷款,基本上会要求借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财务负责人等等全部提供个人连带担保责任,还要求他们的配偶一起签字,不还款的话,一个都跑不了。

4、为什么是无限连带责任而不是有限责任,这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是债权人希望债务人的股东与公司同生死、共存亡,只有责任够大、违约成本够高才会更加认真、更加负负责,这也是债权人希望要让债务人的股东对管理层进行监督,不要让公司高层乱来;二是目前银行要求的担保基本都是连带担保,让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更大,几乎所有的银行不接受一般担保,所谓的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就是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先找谁的问题,一般担保的话,债务人违约不还款时,债权人只能先找债务人催收,实在催不到了,或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了才去找担保人,而连带担保的话,只要债务人不还款,债权人想找谁就找谁要账,找谁方便就找谁,还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时申请查封借款人和担保人的银行账户,或其他资产,这一招很厉害。由此可见,在经济交往中,签订合同、提供担保的后果相当的厉害,弄不好就会把自己弄得家破人亡。

5、友情提示:公司法人跟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可以参考我的其他分享。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承担和股东出资义务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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