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部门认定出现失误的,可以向有关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处理或者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
工伤部门认定出现失误怎么办
工伤部门认定出现失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
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认定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三、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材料有:
1.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2.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者的个人自然信息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受伤害职工就医医院出具的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