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超过一年了做不了认定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职工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只能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侵权诉讼。工伤认定不赔偿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资料前往劳动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了做不了认定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了做不了认定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伤发生后超过一年没有申请认定的,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受伤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侵权诉讼,请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二、
工伤认定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赔偿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
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找法网提醒,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